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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禁捕区域可以休闲垂钓,应遵守一人一杆一钩等规定

发布时间 : 2022-01-15 来源:长沙晚报 字体大小: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吕亮)长江十年禁渔,社会广泛关注,但不少人对一些法规条文了解不多或理解不透,可能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违法。那么,禁捕的范围有哪些?禁捕流域哪些事情不能做?还能钓鱼吗?

针对这些问题,在14日召开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湖南检察在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工作人员回答了记者提问。

工作人员介绍,我省96%以上的国土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既是渔业大省,也是禁捕退捕大省。去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禁捕工作作出规定,明确了禁捕范围、法律责任等。去年12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完善了禁捕执法监管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决定》结合湖南的实际,规定禁捕区域包括: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经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公告的其他禁捕水域。

规定对禁捕区域禁止实施的行为有: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其他禁捕区域在禁捕期限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为避免普遍违法,《决定》还对休闲垂钓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遵守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等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决定,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去年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726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发布诉前公告56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3件。与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渔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在形成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合力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组织鱼苗放生等活动,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政策,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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