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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湖南这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全省低收入家庭认定

发布时间 : 2022-02-21 来源:掌上长沙 字体大小: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记者今日获悉,省民政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10部门近日出台《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除了过去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家庭外,增加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此将进一步规范全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

《办法》明确了低收入家庭范围。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根据省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以城市825元/月、农村6500元/年为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省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地区,应当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确定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确定的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

在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上,《办法》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家庭的救助帮扶,按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经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单人户”政策执行;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在低收入家庭专项社会救助上,《办法》明确各相关部门应针对低收入家庭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政策,及时根据困难类型给予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相应专项救助。

在低收入家庭其他救助帮扶上,《办法》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等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给予水电费减免(补贴)、燃气费减免(补贴)、有线收视费减免(补贴)等帮扶。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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