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我区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已不适用于当前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管理发展趋势,需要做出补充和调整。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实行,也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目的
加强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规范、高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信息化建设质量,避免重复建设,实现数据共享。
三、法律依据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政府投资条例》
(三)《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主要内容及举措
(一)适用范围。在总则和附则部分规定了天心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适用范围。
(二)基本原则。即“统筹规划建设、统一标准规范、整合数据资源、分项组织实施”。
(三)关于六个关键程序的规定。对项目规划计划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概算及变更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及运行后评价和项目数据资源资产及运维管理这六个关键程序的具体做法进行了阐述和明确。
(四)关于项目监督管理的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效果,规定了项目管理的监督机制,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法律、法规未禁止公开的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项目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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