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读回应 > 新媒体解读

【音频解读】关于《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 : 2022-08-20 来源:天心区政府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流程,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了《关于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说明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缺一不可。正确、有效地实施法律,可以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法制统一。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是政府行政的重要手段。一些地方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越权代法,搞部门利益法治化,出现职能错位、权责不清、管理缺位、执法偏袒、与民争利等种种问题,削弱政府威信,损害群众利益。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就是抓住了依法治权的要害,确保国家机关严格按照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保障社会有序运行。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是提升监督实效的有力手段。规范性文件操作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抓住监督规范性文件,就是抓住了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牛鼻子”。审查合法性,能够纠正职权、程序、内容等方面“有法不守”的错误行政行为;能够纠正擅自增加公民义务,限制公民权利等“越权行政”的冲动;督促政府依法行政。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是保障群众权益的必然之举。规范性文件直接调整的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一旦“搞土政策,搞变通”,会对一个地区群众的整体利益产生损害,影响远大于具体的违法行政行为。一些地区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抢权力、争利益,乱发文件,违反规定审批、发证、罚款、收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是顺应群众意愿,保护群众利益,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之举,更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二、制定经过说明

(一)以规范性文件清理为契机厘清合法性审查的流程。以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认识不够的问题,对审查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进行梳理、完善,建立起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二)参考《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们《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长沙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办理工作规定》基础上,于3月份启动我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起草,借鉴长沙市其他区县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先进工作经验,结合天心实际,有的放矢、精心研究,经反复论证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征集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意见。经征求区政府办等40个单位意见,其中38个单位反馈无意见,2个单位反馈有意见,其中,采纳1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均已和相关单位沟通,未采纳理由详见《通知》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与相关意见单位沟通,经反复修改,形成了《通知(送审稿)》

三、法律依据说明

(一)《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关于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为目的,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各单位职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合法性审查的时限、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和备案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第一部分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包括拟以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但不包括拟以街道或部门名义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第二部分明确规定各单位职责,特别注意公平竞争审查的规定:根据《长沙市天心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抓好市场准入和退出、生产许可、产品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区发改局重点抓好产业发展,政府定价、能源资源,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等方面的公平争审查;区财政局重点抓好政府采购、减税降费,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性补贴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区商务局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商贸流通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因此,起草部门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经济领域的,应该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第三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流程规定:政府办对送审材料进行必要性审查,区司法局对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第四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合法性审查材料清单规定:主要包括送审稿、起草说明、文本说明、征求意见的相关材料等。

(五)第五部分合法性审查的时限规定: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紧急情况下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六)第六部分规定进行“三统一”和报送备案规定:区政府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区司法局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统一公布并分别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法,可以申请制定机关的上一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于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特此说明。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