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人民政府解读《长沙市天心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完善依法行政,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规定,结合天心区实际,制定了《长沙市天心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
1、《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
2、《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个部分,分别为总体目标、改革措施和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改革措施部分,分为集中行政复议职责、规范和加强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等6个方面。实施步骤部分明确:2021年5月28日前,发布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公告;2021年6月1日起,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工作要求部分则重点明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天心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明确成员单位及责任分工。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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