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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解读《长沙市天心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1-07-09 来源:天心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一、《实施细则》制定的背景

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政策规定,结合天心区实际,制定了《长沙市天心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4、《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8个部分,分别为总则、审批管理职责、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建设规定、服务监督、监管与考核、附则。审批管理职责部分重点明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天心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村导委员会等13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申请条件部分明确: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及不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审批程序部分重点明确:村民申请的流程、各级审批的流程及要求;建设规定部分重点明确申请宅基地建房的面积、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服务监督及监管考核部分则对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了要求及惩罚标准。

四、《实施细则》制定的必要性与解决的主要问题

1、是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的必要举措。

2、是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当前村民住宅建房管理问题的重要制度设计。

3、是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促进乡村振兴的民心所向。

4、是落实《土地管理法》赋予农业农村部门健全宅基地管理体制工作的重要举措。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17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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