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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5-22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经查,长沙天心丑建君诊所未建立完善的门诊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提供药品及耗材真实、准确的进销存记录、未按诊疗规范提供医疗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5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22解除长沙天心丑建君诊所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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