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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3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是主管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根据区委〔2001〕28号文件精神,成立中共长沙市天心区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加强对全区离退休人员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以及老干局直管离退休人员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区委、区政府制订有关老干部工作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负责做好离休干部和区直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医疗保健、来信来访、走访慰问等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开展“发挥五老优势、进行四项教育”主题活动,引导老干部贡献余热、发挥作用。同时负责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区老干部大学的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

  1.局机关;

  2.老干部活动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干部大学、“发挥五老优势、进行四项教育”主题活动、书画协会等。

  3.另下设二级机构有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247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383.3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6%,其他收入91.61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

  收入决算较上年减少969.34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7年元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人员工资方面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2776.99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2.07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7年元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工资转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1、基本支出:2010.0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87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6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766.9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8%,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无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383.30万元,较上年减少892.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383.06万元,较上年减少83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76万元,较上年减少860.99万元;项目支出449.30万元,较上年增加27.6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2.0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46万元,较上年减少4.39万元,主要是因为部门严格按规定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加强内控。其中:公务接待费0.4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1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规定执行有关接待事项,加强内控;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5万元,较上年减少4.28万元,主要是因为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实行公车改革,部门用车进一步规范,按要求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3批次,52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4万元,较上年增加42.38万元,主要是因为部门工作人员增加,同时政府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4.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83.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2018年9月30日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老干部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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