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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委宣传部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09 来源:区委宣传部 字体大小:

  天心区委宣传部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政策和指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整治工作宣传和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区委宣传文化体育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教育、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爱国主义及国防教育工作。

      4、管理、监督全区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区新闻宣传工作。

      5、承担区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开展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6、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和政策,规划和指导全区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

     7、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的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驻区记者、境外记者和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

  8、负责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转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工作。

  9、承办区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部机关、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及道德办。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部机关基本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决算:2015年决算数1623.29万元(含政府切块资金),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78.65万元,其他收入544.64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决算数1623.1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63.16万元(含政府切块资金),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360.03万元(含上级专项资金),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是文明创建专项资金等1194.49万元;科技发展资金16.50万元;欢乐潇湘.品质长沙.乐在天心系列文化活动经费9.57万元;太平街建设扶持资金等125.60万元;太平老街数字街区建设资金5万元;群众书法美术摄影活动经费5万元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1.41万元,比上年减少5.33万元,减少19.9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6.26万元,主要是接待和协调省市有关部门,比上年节约2.64万元,节约29.66 %。主要是规范了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天办发(2014)39号公务接待细则;“公务用车运行费”15.15万元,比上年减少2.69万元,减少15.08%,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节约了燃料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总计17.2万元,实际采购总计16.09万元。全部是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没有货物和工程类政府采购。

  2、机关运行经费28.96万元,比上年减少170.77万元,减少85.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一般项目调到项目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9月9日

宣传部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件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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