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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宣传部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5-02-1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宣传部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整治工作宣传和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展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区委中心组学习及全区理论宣传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爱国主义及国防教育工作。

  4、管理、监督全区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区新闻宣传工作。

  5、承担区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开展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6、负责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转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工作。

  7、承办区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部机关。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部机关基本运行经费,也包括部机关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6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65.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65.4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61.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04.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2015年预算公开附件1-3.xls

2015年预算公开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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