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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01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级党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和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区宣传文化体育系统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教育、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爱国主义及国防教育工作。

  4、管理、监督全区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区新闻宣传工作。

  5、承担区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开展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6、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和政策,规划和指导全区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

  7、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的宣传工作;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驻区记者、境外记者和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

  8、负责组织全区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转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工作。

  9、承办区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

  1.部机关(文明办)

  2.网管办

  3.新闻中心

  4.道德办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122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229.05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86.33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干部人数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理论教育、党建、宣传与网络、车补等工作增加了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1229.05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6.33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干部人数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理论教育、党建、宣传与网络、车补等工作增加了支出预算。

  其中:

  1、基本支出:247.2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0.11%,人员经费19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981.8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9.89%,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三十佳”评选专项22万元,主要用于表彰奖励“十佳文艺团队、十佳文艺个人、十佳文艺精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229.05万元,较上年增加86.3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229.05万元,较上年增加8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21万元,较上年增加62.89万元;项目支出981.84万元,较上年增加23.4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较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上年保持一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9.96万元,较上年增加27.96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干部人数增多、标准提高,增加了车补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22万元,其中:“三十佳”评选专项经费项目2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03_(032)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宣传部.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8年2月1日

03032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宣传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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