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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02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区委统战部)为正科级单位,是全区统一战线工作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工商界、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开展海外和经济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以及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根据区委授权,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和管理区海外联谊会和黄埔同学会等统战团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统战部机关。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31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18.7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7.1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数量变化及一般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318.73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7.1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数量变化及一般项目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170.6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3.55%,人员经费13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48.0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6.45%,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谊会人头经费、调研经费及学习考察经费;对台、民族、宗教、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侨联工作经费及侨联进社区工作经费;社区统战、特约人员及党外干部工作经费;海外联谊会、黄埔同学会、统战特别经费;对外工作经费;同心工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统战各线工作开展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18.73万元,较上年增加77.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18.73万元,较上年增加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05万元;项目支出148.05万元,较上年增加40.0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俭。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4.1万元,较上年增加16.1万元,主要是因为办公经费及交通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8万元,其中:同心工程建设经费项目1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04_(041)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xlsx

长沙市天心区统战部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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