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天心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心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14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审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风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区委组织部对街道纪工委和区直派驻纪检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区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监察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及上级监察部门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区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监督检查街道及其领导人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委局机关。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数55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15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数445.3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19.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25.5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大案要案查处专项费用56.23万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方面;纪检监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用62.6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内网改造、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方面;干部教育费用6.21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

  三、 “三公”经费情况

  天心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14.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9.04%,较上年减少15.64万元。其中出国出境数决算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4.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7.76%,较上年减少11.27万元,主要因为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制定公务车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数量,提高效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3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3万元。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件1-8.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9月14日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件1-8.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