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纪委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的有关规定,区纪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行政规章制度;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党员负责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复杂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或申诉,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指导、协调,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全区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7,负责纠正区内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8、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督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9、调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10、组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11、承办区委和市纪委授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初预算数387.52万元,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87.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初预算数387.5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32.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其他说明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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