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及网络平台反映的诉求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二)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组织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进行检查、督促、协调。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来信来访中跨地区和跨部门的重大纠纷问题。
(五)负责了解、掌握全区信访工作动态、征求人民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省、市信访工作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六)负责对全区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交流、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培训基层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搞好信访工作的网络建设。
(七)负责处理人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八)负责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信访局收支概况
2015年区信访局预算编报范围为区信访局机关、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区委群工办。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区信访局、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区委群工办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部门预算数699.3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5年部门预算数699.3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76.35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22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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