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处理人民群众通过书信及网络平台反映的诉求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2、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组织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进行检查、督促、协调。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来信来访中跨地区和跨部门
重大纠纷问题。
5、负责了解、掌握全区信访工作动态、征求人民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省、市信访工作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6、负责对全区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交流、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培训基层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搞好信访工作的网络建设。
7、负责处理人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8、负责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区委群工办。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区信访局、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区委群工办基本运行的经费。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决算数960.37万元(含政府切块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37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决算数825.43万元(含政府切块资金),其中:
1、基本支出:210.18万元(含政府切块资金),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615.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95万元,比上年减少5.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0.34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主要是规范了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天办发(2014)39号公务接待细则;“公务用车运行费”6.61万元,比上年减少2.2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节约了燃料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计10.92万元,实际采购总计3.78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92万元,实际政府采购资金0.78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资金3万元。全部是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没有工程类政府采购。
2、机关运行经费19.80万元,比上年减少289.67万元,减少93.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一般项目调到项目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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