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区委党校概况
(一)职能职责
区委党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是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是区委决策咨询的研究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区委党校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指区委党校1家直属事业单位。
二、区委党校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数212.4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2.429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数212.429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4.42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8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保持不变。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保持不变;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预算数保持不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不变。该项经费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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