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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28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工作的立足点,通过履行三大职能,多层次、多形式地对党委政府的大政方针和重要事务以及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政协机关办公室及各专委会。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77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60.47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7.76%,其他收入17.4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24%。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75.89万元,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住房保障支出有所提高,其他收入的17.42万元为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621.35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2.5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3名工作人,其相关的费用相应有所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535.2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6.1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6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86.0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3.86%,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760.47万元,较上年增加58.4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603.93万元,较上年增加5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84万元,较上年增加141.38万元;项目支出86.09,较上年减少86.3万元。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1.3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65万元,较上年减少27.25万元,主要是因为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其中:公务接待费0.9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02万元,较上年减少3.28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承办了市政协系统的“政协杯”乒乓球赛;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3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3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有公车定点维修单位没有及时结算上年费用导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4批次,123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37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万元,较上年减少8.0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车改革后减少了相关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60.4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2017决算财政下发).xls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2017决算财政下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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