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与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模式,除承担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相应工作职能职责外,主要负责南湖片区招商引资、土地整理及综合开发利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本级。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数3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4.02万元,其他收入5.04万元。
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万元,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数35.8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5.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6万元,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2万元,较上年减少13.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7万元,较上年减少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7万元,较上年减少9.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无车辆占用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度部门无绩效目标设置。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决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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