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模式,除承担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相应工作职能职责外,主要负责南湖片区招商引资、土地整理及综合开发利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3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4.5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99万元,主要是因为预算内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34.5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99万元,主要是因为预算内人员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34.2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9.28%,人员经费2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0.2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0.72%,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4.52万元,较上年增加7.9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4.52万元,较上年增加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7万元,较上年增加7.74万元;项目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17_(066)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xlsx
长沙现代服务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