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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金融办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1-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积极协调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

  4、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征信制度及规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

  5、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数91.3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数91.3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1.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金融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等方面;金融产业招商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联系对接金融产业项目、参加招商节会以及固定资产购置等方面;金融机构融资及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金融机构对接服务、企业融资咨询服务等方面;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金融项目招商接待等方面。

  三、“三公”经费情况

  区金融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1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考虑到湖南平安金融中心项目、台湾合作金库银行等重大项目招商引资进入关键时期,可能将增加一定的公务接待费,故从基本支出中增加2万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8.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9日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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