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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金融办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4-02-1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积极协调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

  4、负责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征信制度及规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

  5、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办机关1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产业招商、项目融资对接及监管等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6.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项目融资对接及监管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金融机构融资服务及监管等方面。产业招商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金融产业招商方面。融资专家咨询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项目融资、产业招商等咨询服务方面。

2014年预算公开附件1-3(2).xls

2014年预算公开附件1-3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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