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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26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发[2015]9号)和《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天发[2015]10号),设立长沙市天心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全区科技、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2.负责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和全民科学素质计划行动纲要。

  3.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措施;负责区科技发展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项目评审及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4.牵头组织全区科技平台建设工作,主管全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工作。

  5.负责全区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统计、档案、咨询和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街镇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全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6.加强区域产学研金工金结合工作,负责协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和投融资机构成果转化工作。

  7.负责管理全区科技、科协、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境外高端人才在我区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及创办科技型企业等高科技创业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8.组织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专利技术交易和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9.负责科技特派员和区国动委科技信息动员办公室及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

  二、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数217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75.53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

  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38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数1650.9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28.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422.8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1422.88万元。

  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60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及办公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53万元,较上年增加587.8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91万元,较上年增加21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03万元,较上年增加52.45万元;项目支出1422.88万元,较上年增加167.1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6.6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39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57万元,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调出。其中:公务接待费1.7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24万元,较上年数增加0.28万元,主要是因为接待任务增加;无因公出国(境)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5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8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车辆调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3万元,较上年增加5.16万元,主要是因为办公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

  2016年采购车辆0辆。

  因公车改革,汽车调出,无此项发生额。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5862.5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决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天心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26日

24长沙市天心区科学技术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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