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
8.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内设6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总工室(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办公室)、房屋安全及房产市场管理科(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物业监管科、公共事业管理科,4个直属事业单位: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天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天心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天心区城乡建设执法队、天心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1、对全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和服务;2、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3、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指导、管理和规范全区房产业;4、负责城市房屋征收监督管理;5、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6、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7、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审批(3万元以下);8、负责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动态监管、液化气安全管理、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等职责。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3个二级机构及6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机构具体为:天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挂“天心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天心区城乡建设执法队、天心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总工室(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办公室)、房屋安全及房产市场管理科(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物业监管科、公共事业管理科。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预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42人,在职人数54人,其中:在岗人数54人;政府雇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聘外长期聘用人员26人。离退休人数17人,其中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天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城乡建设执法队、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等3家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业务项目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83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1.15万元,主要增加因素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1.1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9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834.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0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1.15万元,主要是因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834.4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9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1.8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物业监管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物业文明创建管理,物业小区矛盾调解处理等方面;物业专职社工经费17.51万元,主要是物业领导小组物业社工资;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经费2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房地产市场监管,施工图审查等工作业务项目支出;环保督察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污水治理督查工作支出;排危抢险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建设工程应急抢险工作支出;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工作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二级机构天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城乡建设执法队、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等3家直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元,上升1.5%,主要是因为日常办公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因为接待工作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834.48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工作业务项目支出141.87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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