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征收管理法规、政策对城市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并对补偿、安置进行监督;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行政征收的审批;负责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和征收委托合同的备案;负责辖区城市房屋拆除工作监督管理。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本级。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12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29.35万元。
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129.3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9.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
征收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较上年持平。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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