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救助管理站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天心区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
区救助管理站属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我单位收入主要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救助站基本运行的经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支出,合计137万元。
1、基本支出:117.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1万元。
2、项目支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救助站房屋租金、流浪乞讨人员在站内的伙食、住宿、返乡乘车费及路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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