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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01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相关的政策、制度。

  2、承担全区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和调度责任,负责财税任务、财源建设专项考核。

  3、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管理。

  5、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各街道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7、负责农业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9、负责辖区内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监督全区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1、负责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宣传、调研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国库集中支付局、非税局、政府投资预算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财源建设办公室等5家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187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878.36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846.18万元,主要是因为评审、绩效评价等委托中介服务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1878.3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848.18万元,主要是因为评审、绩效评价等委托中介服务费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1064.0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6.65%,人员经费88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814.3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3.35%,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均为一般项目支出,其中财源建设信息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财源建设工作信息服务、软件设备支出;财政票据工本费12万元,主要用于各种财政票据制作;党建经费5.33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支出;国库集中支付大厅工作效能考核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大厅工作效能考核经费;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费60万元,主要用于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评审、绩效评价等委托中介服务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事务所做绩效评价工作和投资评审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878.36万元,较上年增加848.1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878.36万元,较上年增加84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02万元,较上年增加386.84万元;项目支出814.33万元,较上年增加459.3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2万元,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因为我局无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76.98万元,较上年增加90.98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评审职能的接收,评审中心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公开表(部门预算).xlsx_(010)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8年2月1日

2018公开表部门预算.xlsx010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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