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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28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相关的政策、制度。

  2、承担全区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和调度责任,负责财税任务、财源建设专项考核。

  3、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管理。

  5、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各街道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7、负责农业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9、负责辖区内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监督全区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1、负责组织实施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宣传、调研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国库集中支付局、非税局、政府投资预算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财源建设办公室等5家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249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104.15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84.36%,其他收入39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5.63%。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359.6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信息化建设费、财税事业费、财政监督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2311.15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7.36万元,主要是因为投资审计职能的移交,财政局人员的扩充。

  其中:

  1、基本支出:1394.7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0.3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8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20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916.3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9.65%,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预算工作经费、预算审查、国库集中支付、购买非税票据、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及网络维护、会计培训等方面。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47.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56万元,财政国库业务12万元,信息化建设234.66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9.08万元,进修及培训26.37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3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6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104.15万元,较上年减少29.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980.66万元,较上年增加4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78万元,较上年增加485.84万元;项目支出590.88万元,较上年减少68.9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15.5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0.43万元,较上年减少10.05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细化管理。其中:公务接待费12.0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7.98万元,较上年减少0.67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动,较上年数无变动,主要是因为我局并无因公出国事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45万元,较上年减少9.38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加上公车日常细节管理更趋合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69批次,1507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年末车辆保有量2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是因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76万元,较上年增加117.65万元,主要是因为投资审计职能的移交,财政局人员的扩充。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7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4.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3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11.1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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