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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13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完善基金内控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 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6、 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辞职、辞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7、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服务、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9、拟订本区政策性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 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天心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天心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心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天心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5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天心区人社局归口管理的一般业务、专用业务等专项经费。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数540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663.92万元,其他收入745.35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数5203.4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59.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4344.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全区基层社保人员的工作经费925.36万元,中小企业展专项资金(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753.03万元,人力资源市场的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124.4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费160.95万元,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92.85万元,社保扩面、小额担保贷款、智慧人社平台建设和人才引进等项目开支共计287.5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9.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0.24%,较上年减少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0.33%,较上年减少2.66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按财政制度执行,严控用餐标准和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4万元(2015未购置公务用车),为年初预算的35.90%,较上年减少7.64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制定严格公务车管理制度,严控用车数量,单一用车化为合并用车,维修车辆费用通报到使用个人,展开对比等手段,让公务用车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0万元,2014年为477.7万元,造成较大差额的原因是2014年与2015年该经费统计口径不一致,2014年的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包含了基本支出指标、一般项目支出指标、财政追加资金及上年结转资金,而2015年的机关运行经费仅包含基本支出指标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4万元。

  3、年终决算高于年初预算原因主要是存在财政年中追加指标及上年结转指标。


人社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件1-8.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9月13日

人社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附件1-8.xlsx  
2015年人社局部门决算公开附件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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