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 >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心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3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完善基金内控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 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6、 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辞职、辞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7、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服务、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9、拟订本区政策性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 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天心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天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天心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心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天心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等5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天心区人社局归口管理的一般业务、专用业务等专项经费。

  二、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数238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273.07万元, 其他收入115.8万元。

  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680.67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小173.57万元,是因为16年拨付了区域经济奖励2190.71万元2017年没有了此项费用。另16年支付基层社保人员的工作经费806.61万元,17年改为财政直接付各街道和社区减少了区域经济奖励资金。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数2200.65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4854.79万元减少2654.14万元,主要是因减少了区域经济奖励资金。2017年没有了此项费用。另16年支付基层社保人员的工作经费806.61万元,17年改为财政直接付各街道和社区。其中:

  1、基本支出:1234.9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6.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0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12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965.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全区基层社保人员的工作经费、考核等172.74万元,人力资源市场的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117.39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费 67.14万元,公务员和社保人事培训54.43万元, 困难企业退休及自主择业干部费77.19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引智项目资金138.5万元,就业、人事招聘、随军家属和干部考察、社保专干胡耀文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社区知识进社区”精准扶贫、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及社保扩面等项目开支共338.33万元。

  专项资金 167.51 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费4.07  万元;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助和引智项目经费26.5 万元;转业干部的安置经费36.9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00 万元。

  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54.13万元。

  3、其他收支情况

  2017年其他收入115.8万元,较上年289.37万元减少 173.93万元;2017年其他支出106.96万元,较上年214.95万元减少107.99万元, 主要是减少了区域经济奖励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0.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3.69万元,较上年4639.83万元减少254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93万元,较上年1051.4万元增加了183.53万元;项目支出858.76万元,较上年3588.44万元减少2729.6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1.8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9.14万元,较上年数7.21万元增加了5.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41万元,较上年数增加0.08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按财政制度执行,严控用餐标准和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73万元,较上年数6.7万元减少 5.43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制定严格公务车管理制度,严控用车数量,单一用车化为合并用车,维修车辆费用通报到使用个人,展开对比等手段,让公务用车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7万元,较上年108.61万元,增加19.46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公务员公车补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万元为采购货物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为中央空调机组;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8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