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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环保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1-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区主体功能区划、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的制定及生产力布局、技术引进等工作的综合决策;组织实施两型社会建设环境保护目标。

  (二)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三)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四)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量减排考核。组织并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五)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热、恶臭、电磁波辐射、放射性物品、固体废物、有毒化

  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接待有环境保护工作的来信来访及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有管辖权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各类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等情况的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六)负责生态保护与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

  (七)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负责组织环境保护重大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

  全、放射源安全,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全区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天心区环保局机关及长沙市天心区环境监察大队和长沙市天心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二家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数76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60.67万元。

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数760.6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28.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431.90万元,主要用于清霾、碧水、静音及三年行动增补计划等方面。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因公出国任务;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减少4.2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数量未变

  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保局附件1-8.xls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9日

环保局附件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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