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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1-28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旅游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旅游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和拟定全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做好全区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3、负责市场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协调市场运行的相关问题。

  4、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和产业项目建设。

  5、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

  6、负责组织区内外贸企业参与国际性外贸促销活动;负责做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企业落实省、市奖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呈报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

  7、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8、培育发展城市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抓好生猪屠宰管理和酒类商品监管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好全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开发,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及对外宣传工作。

  11、负责全区旅游业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辖区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商务旅游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投资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数72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22.09万元。

  (2)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数722.0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67.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4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政府专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产业相关工作等方面,主要用于组团参加哈洽会、厦交会、中博会、西洽会等各类招商引资、旅游节会、企业总部经济工作、重点客商接待、重点项目对接以及举办招商节会和购物消费节等招商引资、促进消费工作;一般项目5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产业、外经外贸、商贸流通、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商务顾问、区域资源推广宣传和招商引资等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万元(包含政府专项公务接待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由于去年部门预算不包含政府专项,今年财政部门将400万元政府专项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包含招商引资、旅游专项公务接待费20万元,实际因厉行节约同口径减少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3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新)_[011001]长沙市天心区商务和旅游局本级.xls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8日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新011001长沙市天心区商务和旅游局本级.xls  
2016年预算公开附件1-3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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