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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商务和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26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根据天编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的规定,天心区商务和旅游局部分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部门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旅游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旅游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和拟定全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做好全区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3、负责市场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协调市场运行的相关问题。

  4、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和产业项目建设。

  5、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

  6、负责组织区内外贸企业参与国际性外贸促销活动;负责做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企业落实省、市奖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呈报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

  7、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8、培育发展城市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做好全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开发,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及对外宣传工作。

  11、负责全区旅游业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辖区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商务旅游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投资服务中心和现代服务业管理办公室2家二级机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的基本运行的经费、归口管理的招商引资、农贸市场提质改造等专项经费及其他支出。

  二、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数210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1.41万元。

  收入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4.99万元。主要是由于“长沙外滩”天心区招商推介会、小分队走访企业来区考察接待等工作;小微企业“两创”商务项目补贴资金以及限上商贸企业专项资金,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专项经费,2015年度促进区域经济奖励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数1861.3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63.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498.17万元,是指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招商引资专项526.47万元,主要用于“长沙外滩”天心区招商推介会、小分队走访嘉里集团和香格里拉、平安不动产等企业来区考察接待、长株潭商圈宣传推介、天心区投资指南制作,以及“省府新区、双创高地”、“创业创新、赢在天心”和“乐购天心”购物消费节等活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652.74万元,主要用于长财企指60号市小微企业“两创”商务项目对火宫殿、海信广场、新长福等企业的补贴,以及2015年度促进区域经济奖励办法兑现对商务口企业的奖励资金;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89.15万元,主要是补贴给永熙科技、中广天择、宝成科技的现代服务业产业引导资金和法莱士酒业的商贸发展资金,以及对招商引资活动的专项补贴。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0万元,是拨付新港湾生态农业的省乡村旅游发展资金。

  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9.1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5年政府专项招商引资切块资金实行先批后用,一事一报,由单位向区政府专题请示,批准后方能使用,该指标没有在部门预算中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1.41万元,较上年增加846.5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1.39万元,较上年增加80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22万元;较上年增加69.72万元;项目支出1498.17万元,较上年增加739.4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22.9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3.04万元,较上年数减少3.6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廉政建设,从严从紧控制了费用的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13.9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3.04万元,较上年数减少2.74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控制了接待费用的开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较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数减少0.85万元,主要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进一步降低了公务用车的运维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9万元,较上年增加1.29万元,主要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6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400万元。

  招商引资、旅游专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旅游会展工作的法律法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市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和招商会等工作。对区级财政形成贡献,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和加速天心区商贸老区、金融强区发展。符合天心区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实现三资企业销售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到位外资、引进省外境内资金,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客商、投资方、企业满意度95%以上。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决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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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商务和旅游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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