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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9-30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并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全区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伤病员紧急救援。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全区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全区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安排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五)负责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工作;负责区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资产管理。

(六)负责管理、指导全区的医政医管、中医中药、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业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的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医疗机构及其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协调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全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办法。

(九)负责组织推进区属公立医院改革;负责监督管理无偿献血工作。

(十)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

(十一)组织建立全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二)拟订并实施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对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提出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意见并监督落实。

(十三)负责依法管理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十六)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

(十七)负责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八)负责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负责指导红十字会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2个内设参公事业单位,3个内设事业单位,4个二级机构及8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为天心区卫生健康局,2个参公事业单位为区红十字会和区计生协会,3个内设事业单位为区社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区血防办和区药具站,4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区卫计综合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和区人民医院,8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宣传科、家庭发展科、基层指导科,流动人口管理科、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全部纳入2018年的部门决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6人,在职人数26人,其中:在岗人数26人;政府雇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数2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局机关。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部门本年收入决算数10627.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627.7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597.14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8年部门本年支出决算数10440.30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01.05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支出较上年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906.1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6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1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8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9534.1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1.32%,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装修相关支出。

②组织事务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两新”党员活动经费支出。

③进修及培训支出24.95万元,主要用于卫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两新”党组织书记培训支出。

④红十字事业支出10.40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支出。

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470.46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党建、生育保健服务管理“一证通”及应用系统建设、医师定期考核、红会献血、健康城区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建设和租赁、社区卫生管理、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等方面。

⑥综合医院专项30.92万元,主要用于天心区人民医院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区人民医院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教育基地补助。

⑦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专项168.75万元,主要用于暮云、先锋、大托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及装修支出。

⑧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25.2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等方面。

⑨采供血机构专项7.12万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宣传组织方面。

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5517.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各项服务支出以及计划免疫专项补助、家庭医生签约专项、区级基本药物实施等医改专项、乡村医生岗位补贴。

⑪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1.1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出。

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1.55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支出。

⑬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免疫规划实施设备支出。

⑭中医药专项支出243.2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⑮计划生育机构专项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协会相关支出。

⑯计划生育服务专项1046.67万元,主要用于计生节育手术、计生家庭特扶、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教、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计生阵地及信息化建设、计生奖扶及行政执法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抽样调查等方面。

⑰其他计划生育事务专项1527.41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特殊家庭重大病住院护理补贴、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经费、计划生育公益关怀、计划生育奖扶、独生子女保险、计生能力建设等方面。

18医疗救助支出28.23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支出。

19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7.41万元,主要用于卫计人才培训和学历补助、名医工程建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0627.70万元,较上年增加597.14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440.30万元,较上年增加310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17万元,较上年增加69.3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9534.13万元,较上年增加3031.75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0.4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0.4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4批次,6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4万元,较上年增加3.81万元,增长4.46%。主要是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53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67.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263.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1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27.7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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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决算(区卫健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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