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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利局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4-02-1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农业、林业、水务、养殖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

  2、负责对全区农业、林业、水务、蔬菜、畜牧水产、农机、农业科技、农业科教及其他有关涉农工作的管理、指导。

  3、负责农业、林业、水务、农机法规的执行监督,保护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和农业环境、搞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动物疫病防控、水利防汛等“三防”工作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组织调查研究,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有关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搞好综合汇报,提出建议,推广典型经验;负责全区城乡一体化协调工作。

  5、负责全区农业、林业、养殖业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高效农、林、养殖业基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蔬菜及养殖基地建设,对各类开发项目进行初审评估和组织实施。

  6、负责农业、林业、蔬菜、养殖业技术和先进的农业机械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服务及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参与农业、林业和养殖业重要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

  7、负责农业、林业、蔬菜生产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苗木调运供应、病虫防治、动植物检疫工作和全区产地的农产品及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行政管理(包括人工水道、行洪、蓄洪、滞洪、分洪区等水域、岸线、水工程)、水务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堤防维护、管理,河道清障、扫障工作;负责全区防病改水、人畜饮水等工作;负责砂场管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本级,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其它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农林水利局归口管理的农业、林业、水利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9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94.3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494.3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47.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4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农业专项10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补助、现代农业帮扶等方面。林业专项:2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水利专项21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山塘清淤、沟渠疏浚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

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3.xls

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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