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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1-31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

8.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编制全区农业、林业、水务、养殖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

2、负责对全区农业、林业、水务、蔬菜、畜牧水产、农机、农业科技、农业科教及其他有关涉农工作的管理、指导。

3、负责农业、林业、水务、农机法规的执行监督,保护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和农业环境、搞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动物疫病防控、水利防汛等三防工作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组织调查研究,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有关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搞好综合汇报,提出建议,推广典型经验;负责全区城乡一体化协调工作。

5、负责全区农业、林业、养殖业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高效农、林、养殖业基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蔬菜及养殖基地建设,对各类开发项目进行初审评估和组织实施。

6、负责农业、林业、蔬菜、养殖业技术和先进的农业机械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服务及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参与农业、林业和养殖业重要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

7、负责农业、林业、蔬菜生产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苗木调运供应、病虫防治、动植物检疫工作和全区产地的农产品及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水行政管理(包括人工水道、行洪、蓄洪、滞洪、分洪区等水域、岸线、水工程)、水务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堤防维护、管理,河道清障、扫障工作;负责全区防病改水、人畜饮水等工作;负责砂场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河长制工作。以河长制为平台加强部门联动,有效解决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积极吸纳社会群众参与,有利于建立全民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着力解决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电鱼毒鱼等制约河湖保护的突出问题。

10、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工作,维护农民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

11、协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战线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组织农业战线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

本部门由农水局1个行政单位及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5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农业农村局;二级机构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长沙市天心区林业管理站、长沙市天心区南托垸水利管理站、长沙市天心区解放垸水利管理站、长沙市天心区渔政水产管理站;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农业村、林业科、水务科、河长办。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预算。

2、人员情况。

本部门编制数57,在职人数41,其中:在岗人数41;政府雇员1专业技术人员25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6局机关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河长办),政府雇员1人,人社局核定编外人员3人。动物卫生监督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人社局核定编外人员12人。林业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人社局核定编外人员4人。南托垸水管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人社局核定编外人员1人。解放垸水管站核定事业编制16人,目前全额拨款在职在编2人,人社局核定编外人员13名人。渔政水产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人社局核定编外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林业管理站、南托垸水管站、解放垸水管站、渔政水产管理站5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275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06.88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了“河长办”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以及气象防雷等专项工作。

(二)支出预算

2019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275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4万元,农林水支出256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34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06.88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了“河长办”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以及气象防雷等专项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750.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1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732.4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102)支出299.07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利局日常管理事务等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执法监管支出308.39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等日常事务管理的支出;农业行业业务管理7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补助、企业帮扶等农村事务管理;防灾救灾支出(2130119)4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储备基金;事业机构支出13.1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日常管理事务;防灾减灾(2130234)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培育及有害生物防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支出197.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河道及河长办日常事务管理;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天心区泵站值守劳务外包;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小农水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泵站日常维修维护;防汛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特大汛期准备金;其他水利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沟渠疏浚、水利工程建设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动监所、林业站、南托垸、解放垸和渔政站 等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38万元,较上年增加115.89万元,上升225%,主要是因为包含了五个二级机构的公用经费、河长办安置军转干部1人、增加公务车1台,增加了办公运转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64万元,主要是因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了公务活动,减低公务接待费的支出;新增河长办公务车1台,增加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8.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农林水利局整体支出2750.7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32.49万元(业务工作经费564.49万元,专项项目支出116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涉及项目支出1168万元,其中:气象防雷专项67万元;渔政执法专项20万元;动物扑杀专项40万元;小农水建设配套专项120万元;水利行业建设专项185万元;动物质量安全监管、动物防疫及执法专项240万元;特大防汛基金100万元;森林防火及林业病虫害防治(含南郊公园防火事项)专项16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监管、执法有奖举报等)50万元;“河长制宣传”专项4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专项(含农业生产、农业农机执法及农博会等)47万元;南托垸大堤砍青项目12万元;解放垸大堤砍青项目18万元;解放垸泵站运行电费专项6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 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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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水利局2019年预算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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