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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1-2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6、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商标印制行为,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依法对各类广告进行审批、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7依法监管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8、领导和管理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的各类协会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本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数269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99.7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数2699.7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49.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7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13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党建工作、非公党建团建工作及办公楼维护、工商所工程修缮等方面;工商行政管理专项336.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商事登记改革、农贸市场文明创建、12345政务工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监管及工商所监管工作;执法办案专项100万,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取缔无证无照、商标广告监管及打击传销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48.8万,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信息化建设专项130万,主要用于信息化设备购买及使用维护。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较上年增加60.2万元,原因主要是以前车辆运行费用标准较低,2016年起我局由省垂直管理单位下放到区财政,车辆运行费用的组成和标准较以前有所调整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51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9日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工商局.xls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工商局.xls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工商局.xls  
2016预算表.xlsx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8.xlsx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8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心分局本级.xls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工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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