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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 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6-09-09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6、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商标印制行为,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依法对各类广告进行审批、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7依法监管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8、领导和管理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的各类协会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本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数276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20.56万元,其它收入148.65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数3011.4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66.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645.0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568.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工商所修缮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工商行政管理专项975.88万无,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商事登记改革、农贸市场文明创建及工商所监管方面;执法办案专项95.9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取缔无证无照、商标广告监管及打击传销工作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其他收支情况分析)

  三、“三公”经费情况

  我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56.1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5.5%,较上年减少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7.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6%,较上年减少13.8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8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车辆老化,运行成本费用的提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11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因我局原为省垂直管理单位,向省财政报政府采购。2015年8月份起下放区财政,因此造成向区财政填报的政府采购金额为0。实际仍为以上金额。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9月9日

  工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1-8.xls

工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1-8.xls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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