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长沙市天心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4月7日成立,为天心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全区食品安全重大事项处理,督查、考核、评议各街道和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情况,拟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的规划和资金安排计划,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等。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区食安办机关。收入是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办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食品药品监管事务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67.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67.9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05.9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62万元,为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务活动、食品药品宣传培训、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办理、举报奖励、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豆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因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正处于改革之即,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并且增加了14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7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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