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6、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商标印制行为,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依法对各类广告进行审批、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7依法监管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8、领导和管理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和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的各类协会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本级。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247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478.08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221.64万元,主要是因为加强对专项收入的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数2478.0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18.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5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及机关、工商所食堂等方面;工商行政管理专项80万元,主要用于商事登记工作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27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面;信息化建设专项9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设备使用及维护工作方面。
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21.64万元,主要是因为加强从严从紧控制支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9万元,较上年减少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从严控制,减少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万元,较上年减少60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公车改革我局处置报废一批车辆,减少了公务车辆运行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3万元,较上年减少78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预算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10个,涉及金额56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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