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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4-26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区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建立全区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对全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和服务,负责全区年度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制定和目标考核,掌握并定期通报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负责上级在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监督抽样检验计划,制定并实施辖区内补充抽样检验检测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快速检测工作。负责区域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及行政执法,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回复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和省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和省、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以及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监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检查,按规定做好违法广告处理移送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负责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全区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集体聚餐和流动厨师监督管理及50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的现场指导工作。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指导、检查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区委、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稽查大队和14个派出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1,304.41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536.48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天政办发【2015】82号文《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82)规定,2015年12月设立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局核定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40名。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编制2017年预算之前,通过招聘、调入、军转等方式陆续到岗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23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我局人员从原来16人增加至51人,并成立了稽查大队和14个食药监所,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任务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数1,304.4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49.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5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项目支出4个计155万元,一是公务活动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口来我区指导工作和兄弟区县来我区业务交流的公务接待等;二是执法服装支出9万元,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和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统一配备制式服装支出;三是综合管理支出10万元,主要是添置局机关及14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办公设备及耗材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四是食品药品宣传培训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五是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20万元:⑴全区92个社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⑵为规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执法,我局在执法案件办理、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需聘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解答,以及档案进馆费用;⑶在全区18个农贸市场(生鲜市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的建设费用。

  专项项目支出3个计400万元: 一是举报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区域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奖励;二是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36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提高监管效能和治理水平,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三是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办理经费30万元,用于加大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打击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536.48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天政办发【2015】82号文《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82)规定,2015年12月设立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局核定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40名。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编制2017年预算之前,通过招聘、调入、军转等方式陆续到岗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23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我局人员从原来16人增加至51人,并成立了稽查大队和14个食药监所,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任务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由原来的三台增加至四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了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一台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4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任务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和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40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_(020001)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6日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020001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xlsx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020001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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