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心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提高辖区内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辖区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质量振兴纲要和质量振兴规划,推进质量兴区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协助省、市局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3).组织实施辖区内标准化战略,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工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推进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5).承担辖区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6).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管理全区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省、市局和地方政府要求,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7).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8).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9).组织协调辖区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宣传、培训和信息管理工作。
(10).受省、市局委托对分局的人员调配、财务经费、劳动工资、国有资产、社会保险等实行管理,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承办省、市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本级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24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40.57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56.09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257.11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89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其中:
1.基本支出:172.2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7.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4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2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84.8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3.00%,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专项82.01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等方面;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住房保障支出0.25万元,主要是用于发放购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40.57万元,较上年增加56.0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57.11万元,较上年增加1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6万元,较上年增加46.56万元;项目支出84.86万元,较上年减少31.6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0.4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较上年减少2.68万元,主要是因为取消公务用车。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减少;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一致,主要是两年均未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减少2.35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8批次,64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4万元,较上年增加9.62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人员。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心分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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