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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城管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4-27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天心区城管执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各街镇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城市协管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和督查工作。

  (3)负责区数字化城管指挥协调中心和数字化评价中心的管理、指挥、调度和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户外宣传活动的行政审批工作。

  (4)负责全区市政道路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5)负责全区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社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指导、督查、考评;协助指导全区综合管理员的考评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城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调度、督查和考评。

  (7)负责督查全区拆违控违、户外广告、渣土扬尘、早夜市疏堵点管理等城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8)牵头负责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区重点窗口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规划、政策及措施,并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全区除“四害”工作。

  (10)负责战线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增加的职责

  (1)增加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2)增加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管理职责。

  (3)增加对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执法监督职责;增加督促检查全区的违章广告、拆违控违、渣土扬尘和餐厨垃圾等专项整治职责;增加指导、规范和管理城区主要路段与重要区域的两厢户外招牌和门店招牌职责;增加参与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查处职责;增加协助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培训职责;增加承办区户外招牌设置方面的备案事宜职责。

  (4)增加统筹指导、管理街道城市协管员工作职责。

  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承接、调整、增加由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天心区爱国运动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天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天心区重点窗口地区管理办公室3家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345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455.96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 427.47万元,主要是因为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数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数3455.9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13.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142.8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数字化平台建设维护升级214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平台建设维护和终端服务租赁;协管员工资(街道)1942.8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协管员的工资及单位部分社保;数字化管理及数字化案卷应急处置经费100万元;社区物业化管理100万元;拆控违及城乡结合部整治经费150万元;夜市管理20万元;爱卫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210万元;示范街道创建200万元;以及爱卫办、协管办、广场办、宣传等工作经费206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427.47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均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2017年天心区城管局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2017年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3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10个,涉及金额2996.89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公开表(城管局).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7日

2017公开表城管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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