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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城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9-30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各街镇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城市协管员的聘用、管理、考核和督查工作。

  (3)负责区数字化城管指挥协调中心和数字化评价中心的管理、指挥、调度和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户外宣传活动的行政审批工作。

  (4)负责全区市政道路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5)负责全区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社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指导、督查、考评;协助指导全区综合管理员的考评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城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调度、督查和考评。

  (7)负责督查全区拆违控违、户外广告、渣土扬尘、早夜市疏堵点管理等城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8)牵头负责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区重点窗口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全区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规划、政策及措施,并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组织开展全区除“四害”工作。

  (10)负责战线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增加的职责

  (1)增加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2)增加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管理职责。

  (3)增加对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执法监督职责;增加督促检查全区的违章广告、拆违控违、渣土扬尘和餐厨垃圾等专项整治职责;增加指导、规范和管理城区主要路段与重要区域的两厢户外招牌和门店招牌职责;增加参与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查处职责;增加协助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培训职责;增加承办区户外招牌设置方面的备案事宜职责。

  (4)增加统筹指导、管理街道城市协管员工作职责。

  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承接、调整、增加由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

  1.局机关

  2.天心区爱国运动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天心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天心区重点窗口地区管理办公室3家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1602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1726.34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3.17%,其他收入4299.1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6.83%。

  收入决算较上年减少3051.54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18531.04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42.2万元,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所致。

  其中:

  1.基本支出:574.6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1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5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17956.3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6.9%,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城管系统工程专项资金14744.11万元, 主要用于全区城市管理工程方面,如楼宇亮化、自来水户表改造、社区提质提档改造工程、城乡接合部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提质改造及其他城管综合整治项目等;拆除违法建设奖励补助专项经费788万元,主要用于拨付黑石铺、先锋、南托、暮云等街道拆控违面积补偿、奖励等;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专项经费218.8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小散餐饮门店的餐厨垃圾收运;数字化平台建设维护专项经费187.68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城管数字化二级平台信息采集服务;此外,城管考核奖、数字化案卷应急处置、广场办管理、城市协管员经费、数字化管理、拆违控违及城乡接合部整治经费、迎检经费、爱卫病媒生物防制、示范街道和开放式社区物业服务等项目开支共计2017.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1726.34万元,较上年减少6067.3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1751.92万元,较上年减少907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66万元,较上年减少50.59万元;项目支出11177.26万元,较上年减少9021.7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8.3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67万元,较上年减少8.6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车运维费用降低。其中:公务接待费5.6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31万元,较上年增加1.6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人均消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36万元,较上年减少10.2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40批次,404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8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11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7.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52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573.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1辆(此车辆指局公务用机动车,另我局有3台电瓶巡逻车、2台电动摩托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96.8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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