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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4-26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天心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和相关业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核发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和水路运输管理监督,维护辖区农村公路、水路及其设施;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水路治理工作;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我局现有在职工作人员22人,退休人员3人, 共设办公室、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公路运政科、稽查一队、稽查二队。根据“打非”工作需要,经区领导同意,我局聘用了17名“打非”工作协管员,另聘请了在编司机一名。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51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12.95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5.6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及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及聘用人员工资等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数512.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56.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15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打非专项156万元,主要用于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及聘用人员工资等。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5.62万元,主要是因为用于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及聘用人员工资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因公出国(境)费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较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天心区交通运输局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天心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无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_(018001)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局本级.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6日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018001长沙市天心区交通运输局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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