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各项各类统计调查,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发布制度。依法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基层业务与基础建设,宣传贯彻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的科研、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长沙市天心区普查中心等两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天心区统计局归口管理的一般项目、专用项目等经费。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部门收入决算数86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91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99.42%,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58%。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115.9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和工资调标、住房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
(二)支出决算
2017年部门支出决算数769.72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8.23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和工资调标、住房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
其中:
1、基本支出:500.1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4.9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5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4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69.5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5.02%,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社区统计专项10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统计建设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856.91万元,较上年增加110.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764.80万元,较上年增加8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25万元,较上年增加96.43万元;项目支出269.55万元,较上年减少12.92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10.2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75万元,较上年增加3.71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4.5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49万元,较上年增加2.91万元,主要是因为第三次农业普查;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26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25批次,40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9万元,较上年增加13.57万元,主要是因为办公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7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7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4.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统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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