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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4-26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于2011年单独成立,为天心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民族成分鉴别、更改和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分审核工作;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回、维民清真“三食”(肉食、饮食、副食)供应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场所日常监管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依法保护全区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在区内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做好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中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区涉外涉侨涉港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调处理全区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局机关。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8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8.9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

  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数88.9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3.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18  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的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较上年相同;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2017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_(056001)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xlsx

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6日

2017公开表部门预算056001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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