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于2011年单独成立,为天心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民族成分鉴别、更改和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分审核工作;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回、维民清真“三食”(肉食、饮食、副食)供应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场所日常监管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依法保护全区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在区内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做好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中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区涉外涉侨涉港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调处理全区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局机关。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数10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9.8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 20.91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收入的增加项目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数109.8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0.91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收入的增加项目收入的减少。
其中:
1.基本支出:88.2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0.33%,人员经费7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1.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9.67%,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无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09.82万元,较上年增加20.9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09.82万元,较上年增加2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2万元,较上年增加24.31万元;项目支出21.6万元,较上年减少3.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是因为规范了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天办发《2014》39号公务接待细则。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是因为规范了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天办发《2014》39号公务接待细则;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1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主要是因为办公费、人员经费的增加和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开展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公开表(部门预算).xlsx_(056)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xlsx
长沙市天心区民宗和外侨局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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