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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1-31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表

8.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于2011年单独成立,为天心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民族成份鉴别、更改和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回、维民清真“三食”(肉食、饮食、副食)供应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场所日常监管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依法保护全区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在区内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做好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中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区涉外涉侨涉港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调处理全区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2、机构设置

(1)设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0个二级机构1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全部纳入2019年的部门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7,在职人数7,其中:在岗人数5;政府雇员0专业技术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离退休人数0,其中离休人员0,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业务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2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1.06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7.4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6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0.0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2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9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1.06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7.4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6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0.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20.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9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1.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民族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等方面;宗教支出11.6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安全维稳、维护、服务管理、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等方面;外事侨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外事侨务服务管理、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1万元,较上年增加3.61万元,上升23.84%,主要是因为另外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的增加、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主要是因为规范了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天财发(2019)3号文件。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整体支出120.8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21.62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21.6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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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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