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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19-09-30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18年决算公开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于2011年单独成立,为天心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民族成份鉴别、更改和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负责民族的有关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回、维民清真“三食”(肉食、饮食、副食)供应工作;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场所日常监管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协助有关部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依法保护全区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在区内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做好华侨、华人捐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中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区涉外涉侨涉港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调处理全区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2、机构设置

(1)设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0个二级机构1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全部纳入2018年的部门决算。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5,在职人数5,其中:在岗人数5;政府雇员0专业技术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离退休人数0,其中离休人员0,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本级。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数26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62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00%。

收入决算较上年增加133.32万元,主要是因为:宗教场所危房改造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数172.36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3.13万元,主要是因为民族事务、宗教事务、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其中:

1、基本支出:136.5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9.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2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1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35.8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0.80%,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民族事务支出19.51万元,宗教事务支出15.36万元,港澳台侨务支出0.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65.62万元,较上年增加133.32万元,主要是因为:宗教场所危房改造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72.36万元,较上年增加4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1万元,较上年增加30.6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35.85万元,较上年增加12.51,主要是因为民族、宗教、港澳台事务的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0.0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17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是因为规范了接待管理,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廉政建设。比上年决算增加主要是因为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0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17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公务接待1批次,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6万元,较上年增加1.84万元,增加22.11%。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2018年采购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8年度绩效评价涉及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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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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